(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濟南女大學生卓某某在騎共享電動車時,因剎車失靈被摔進路邊綠化帶,多次溝通被拒后,卓某某將電動車所屬的上海某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濟南市長清法院受理了這起案件。
2022年3月26日晚,女大學生卓某某在學校附近的地鐵站外,使用手機掃碼開鎖了一輛某共享電動車。卓某某轉動油門把手后立刻發現情況不對,車輛速度異常并且剎車失靈,為了避免造成事故,在行進200米后卓某某連人帶車摔進路邊綠化帶,車輛才得以停住。
隨后,卓某某當場撥打電話報警,并被送至附近醫院就醫。門診檢查結果為右膝關節髕骨內下方局部壓痛,周圍皮膚破損處稍紅腫,周圍腫脹,末梢血運正常。因摔傷程度影響日常學習和生活,卓某某返回戶籍所在地進行治療和休養。
交警出具證明,因共享電動車剎車失靈原因摔入綠化帶,導致卓某某受傷,綠化及其車輛受損。同時,該共享電動車片區負責人也認定該車輛確實存在故障。但是卓某某與電動車的所有者上海某公司就該事故賠償擔責問題多次溝通,該公司數次回避且以車輛不存在安全問題以及投保保險等理由拒絕賠償。為此,卓某某向長清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該公司賠償其醫療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后續醫療費、營養費、財產損失、精神撫慰金各項損失共計8754.48元。
經法院審理認為,卓某某系通過其實名開通手機號綁定的個人支付寶賬戶授權登錄該共享出行平臺,并授權向該平臺提供其證件類型、證件號、姓名、手機號、芝麻信用評估結果等個人信息,平臺經審核后向其提供服務,且卓某某已實際進行了扣費消費,故二者間的車輛租賃合同已經成立并生效,該公司應向消費者提供符合安全行駛要求的相應車輛。該公司提供的電動車存在故障導致卓某某受傷,且該公司未舉證卓某某在事故發生過程中存在操作不當等情形,故該公司應對卓某某因本案事故產生的合理損失即醫療費2421.56元、交通費18.19元、住宿費139元。其他訴訟請求于法無據,均予以駁回。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手機版 投訴文章:435 226 40@qq.com
Copyright (C) 1999-2020 m.yihuigz.com 愛好者日報網 版權所有 聯系網站:435 226 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