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據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網站28日消息,近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昆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昆明市商務局、昆明市網格化綜合監督指揮中心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優化商業活動場所服務管理彈性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包含規范臨時性商業活動、適度允許商業外擺、打造規模化特色夜市街區等商業活動場所服務管理彈性措施。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網站信息截圖。《通知》明確,適度允許商業外擺。在昆明市主城區“相對禁止區”和“引導區域”內的個體商戶、連鎖企業,經申請同意可利用自營門面、商鋪門前區域,開展店內商品臨時外擺銷售。
其中,餐飲企業確需占用門前場地外擺的,必須設置防油地膠墊,做到攤撤地凈,不得影響他人利益,外擺時間不得超過晚上10點;大型酒店、飯店外擺早點攤位,不得超過上午10點。有條件的餐飲企業、酒店、飯店應盡可能對外擺區域進行美化、綠化、亮化,設置有一定檔次、有藝術效果的圍擋或綠植圍欄,營造良好的外擺和就餐環境。夜市燒烤攤點外擺不得露天烹制,確需現場加工的必須配備和采用油煙隔離裝置。臨時外擺攤點應做好“門前三包”,不得影響消防安全、交通秩序,防止污染環境衛生,油煙、噪聲擾民等。
《通知》要求,以上彈性措施即日起實施,其中臨時性商業活動、適度允許商業外擺彈性措施到2023年12月31日停止。(中新財經)
關鍵詞: 城市管理局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手機版 投訴文章:435 226 40@qq.com
Copyright (C) 1999-2020 m.yihuigz.com 愛好者日報網 版權所有 聯系網站:435 226 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