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為進一步監督推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充分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現將安徽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四起黨員干部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宿州市埇橋區夾溝鎮青山村村委會原副主任、村土地協管員來樹大違法占用耕地建設養殖場問題。2020年7月,來樹大未經批準,違法占用夾溝鎮青山村1.93畝耕地建設養殖場。當年10月,鎮自然資源規劃所巡查發現該問題后,責令停工,但其拒不配合,仍繼續擴建,至2021年2月基本完工。來樹大身為黨員干部,本應帶頭做好耕地保護工作,卻違法占用耕地,且不聽勸阻,影響較壞。2021年8月,來樹大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辭去村委會副主任職務。
2.淮南市鳳臺縣關店鄉自然資源規劃所原副所長(主持工作)張古銀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收取耕地占用稅等費用問題。2020年8月,張古銀按程序受理程某某等四戶群眾建房申請,并上報縣自然資源規劃局待批,在用地手續未獲批準情況下,即以鄉自然資源規劃所名義違規收取程某某等四戶群眾耕地占用稅和測量費共31500元,擅自同意占地建房,程某某隨后違法建成房屋三間。張古銀作為關店鄉自然資源規劃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長,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程某某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導致該處房屋在衛片執法檢查中被認定為違法建筑,造成不良后果。2021年12月,張古銀因違反工作紀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并被免去職務。
3.阜陽市潁泉區行流鎮大廟村村委會違法占用基本農田建設養豬場問題。2020年6月,經時任大廟村黨總支書記林志標提議,大廟村“兩委”研究同意,大廟村村委會租用花寨自然莊土地5.56畝建設養豬場,其中占用基本農田5.44畝。2020年7月,阜陽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發現該問題后下達停工通知書,大廟村村委會拒不執行,建成養豬場并投入養殖。2022年2月,阜陽市自然資源規劃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大廟村村委會退還非法占用土地,恢復土地原狀,并罰款9.1萬元。林志標作為村黨總支書記,對違法占用耕地行為負直接責任,2022年3月,林志標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去村黨總支委員、書記職務。
4.六安市裕安區韓擺渡鎮孫井村黨員吳啟平違法占地建房問題。2020年9月,吳啟平未經批準在孫井村黃大橋組自有耕地上新建450平方米鋼構房屋,用作百貨批發倉庫。鎮、村兩級巡查發現后,多次通知吳啟平停止并糾正違建行為,但其拒不配合。直至2020年12月,鎮紀委介入調查后,才拆除違法建筑。2021年1月,吳啟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安徽省紀委監委)
關鍵詞: 亂占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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