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車上高速逆行倒車胡亂開 醉酒男因危害公共安全獲刑3年
本報訊一名男子醉酒后變身“馬路殺手”,駕駛大貨車在高速公路上多次變更車道、逆向行駛,事后受審竟稱“沒有印象”。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審結了這起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被告人李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獲刑3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2021年10月14日22時許,被告人李某駕駛重型倉柵式貨車在房山區京昆高速出京方向逆向行駛,途中多次變更車道、逆行倒車,與多輛正常行駛的車輛會車,危害公共安全。經北京市公安交通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為200.9mg/100ml。被告人李某酒醒后觀看了高速公路的監控錄像,才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危險性和嚴重性。
法院判決認為,被告人李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被告人李某自愿認罪認罰,有悔罪表現,可以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李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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