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青島2月16日電 (記者 胡耀杰)江秋蓮訴劉暖曦(曾用名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二審16日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開庭前,江歌母親江秋蓮在其個人微博表示,因身體原因不出庭參加庭審。
江歌母親江秋蓮個人微博截圖。江秋蓮在其個人微博稱:“因身體原因,我本人今天不出庭參加庭審,有黃樂平律師、李婧律師全權代理。”
眾多記者在法院門口進行報道。 胡耀杰 攝2018年10月15日,江秋蓮表示啟動對劉暖曦的法律訴訟,案件于2021年4月15日在青島公開開庭審理。2022年1月10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共計賠償69.6萬元人民幣,隨后劉暖曦提出上訴。(完)
關鍵詞: 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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