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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原民選總統溫敏和國務資政昂山素季所涉貪腐案件原定于當地時間1月21日在內比都澤布迪瑞法院首次開庭。1月21日當天,由于控方證人缺席,該案被推遲到2月4日開庭,法庭僅就立案和分組情況做出確認。
據辯方律師介紹,控方依據緬甸《反腐敗法》55條對溫敏和昂山素季提起了五項指控,這一系列指控與購買和租用直升機有關。此外還有多項腐敗指控尚未正式立案。(總臺記者 王悅舟)
關鍵詞: 指控 控方 昂山素季 立案 反腐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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