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擊新冠肺炎)澳門進一步放寬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條件
中新社澳門11月15日電 (記者 龍土有)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15日宣布,即日起進一步放寬預約接種第三劑新冠病毒疫苗的條件,其中所有18歲或以上接種新冠病毒滅活疫苗第二劑滿6個月且沒有禁忌癥人士,都可以預約接種第三劑新冠病毒疫苗。第三劑優先選用和前二劑相同技術路線的疫苗,但亦可按個人意愿選用另一技術路線的疫苗。
而接種新冠病毒疫苗mRNA第二劑滿6個月者,則須符合一定條件才可預約接種第三劑,一是60歲或以上,二是18歲至59歲免疫功能相對較低,三是18歲至59歲暴露風險較大或感染后影響較大者。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免疫功能相對較低人士指的是患有癌癥、腦血管疾病、肥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1型和2型)、心臟疾病、慢性腎病患者及當前或以前的吸煙者。
而暴露風險較大或感染后影響較嚴重者,則包括在醫療、社會服務設施、教育機構、懲教機構、醫學觀察場所工作人員;經常接觸病人、老人、弱能人士的其他人士;經常接觸外地人士或大量公眾的人士;在集體居住場所居住的人士;口岸工作人員、流行病學調查工作人員和冷鏈工作人員;社會基本服務工作人員;擬前往高發區的人士等。
另外,澳門特區政府行政公職局表示,為配合應變協調中心放寬預約接種第三劑新冠病毒疫苗的條件,該局15日向各公共部門發出指引,公務人員可于接種第三劑疫苗的當天或翌日合理缺勤一天,以推動公務人員接種第三劑疫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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