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想想確實不應該,雖然這筆錢用在了學生的身上,但是違反了紀律……”近日,江蘇省連云港市灌南縣李集鎮李集小學校長嚴某在接到處分決定書時,懊悔地說道。
什么錢用在了學生身上,還會違反相關規定呢?這筆錢又是怎么來的呢?事情還要從灌南縣此前開展的一次巡察中說起。巡察組在對灌南縣教育局開展巡察工作時發現,該縣教育局2018年度全縣各中小學財務審計報告中存在“李集小學2017年從學生伙食費中列支學生管理費、垃圾清理費等合計19.32萬元”的問題線索,但卻沒有任何處理結果。
既然發現問題為何不調查?巡察組工作人員隨即將問題線索向灌南縣紀委監委進行反饋。“一個鄉鎮小學竟有如此大額的違規支出,尤其涉及到學生伙食費這樣的敏感問題,必須盡快查清楚。”接到線索之后,該縣紀委監委隨即責成李集鎮紀委對問題線索展開核查。
核查組首先將李集小學2017年的賬本全都調了出來,一筆一筆查看。發現李集小學2017年的后勤賬上支出了大量的學生管理費、垃圾清理費、煤電費等開支,并且都注明從學生伙食費中列支。
“當時我們學校資金比較困難,各個方面又需要支出,就決定從結余的學生伙食費中列支這些費用。”李集小學的會計倪某向核查人員解釋道。
隨后,核查組找到李集小學校長嚴某,詢問其列支學生伙食費的具體情況。
“我是2017年5月調任李集小學校長的,當時分管后勤的副校長馬某告訴我,學校后勤賬上沒有錢支出,想從學生的伙食費中列支煤電費、學生管理費等費用。我心想這筆錢都是用在學生身上,也沒有進我們個人的口袋,即使上級發現了應該也沒有什么。”嚴某在核查過程中說道。
“你知不知道這樣列支學生伙食費是屬于違規的行為?”核查組工作人員對嚴某說,“省市縣里都有明文規定,學生的伙食費應該專款專用,不得用于其他開支。”
嚴某開始沉默不語,想了半晌才表示,自己雖然知道這樣支出是違規的,但還是懷著僥幸心理默認了這樣的行為。最終,因為變通支出學生伙食費共計19.32萬元,李集小學校長嚴某、分管后勤的副校長馬某等兩名責任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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