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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行政處罰公示顯示,北京銀行因9項違法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處以警告,并沒收違法所得1886.3元,罰款2526.85萬元。華夏銀行因10項事由被沒收違法所得15.456791萬元,罰款1365.5萬元。兩家銀行均有多名相關責任人被處以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
罰單信息顯示,北京銀行的違法行為類型包括: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收單業務管理規定;違反代收業務管理規定;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11位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罰,分別被處以1萬元—21萬元不等的罰款,其中還有多人受到警告。
圖片來源:中國人民銀行網站
華夏銀行違法行為類型包括: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收單業務管理規定;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違反人民幣流通管理規定;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8位相關責任人被開罰單,共涉及罰款55萬元。
圖片來源:中國人民銀行網站
對于上述罰單,華夏銀行表示,此次處罰是基于2022年中國人民銀行開展的綜合執法檢查發現問題做出的。華夏銀行對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深入分析問題成因,已迅速落實各項整改措施,所涉及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華夏銀行將嚴格落實監管要求,持續強化內控合規管理,推動業務經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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