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費又降了!昨日,記者從深圳市醫療保障局獲悉,10月9日,第五批國家集中采購藥品正式落地深圳。據統計測算,第五批國家集采中選藥品在我市首年約定采購量為2527萬片(粒/袋/支),約定采購量金額約6023萬元,按平均降幅56%測算,每年節約藥品采購費用達1.37億元。
據悉,第五批國家集采是國家組織藥品集采規模最大的一次,深圳落實第五批國家集采中選藥品合計61個通用名、93個品規,覆蓋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等常見病、慢性病用藥,以及肺癌、乳腺癌、結直腸癌等重大疾病用藥,大大提高了群眾用藥的可及性。不僅涉及品種數量最多、采購金額最高、注射劑品種占比最高,而且外資中選企業數量也是歷次國家藥品集采最高的一次。
據統計,第五批國家集采中選結果平均降幅為56%,最高降幅超98%。這意味著中選藥品平均“打五折”。以抗腫瘤藥物“注射用鹽酸吉西他濱”(0.2g*5瓶/盒)為例,從原來的755元降至40元,降幅94.7%;以抗生素“注射用頭孢曲松鈉”(1g*10瓶/盒)為例,從原來的431元降至26.6元,降幅93.83%;以抗腫瘤藥荷蘭的注射用鹽酸苯達莫司汀(100mg)為例,此次降價后,每支針劑費用從6000元/支降到786元/支,按最長8個周期計算可節省患者費用約16萬元。
自10月9日零時起,深圳正式執行第五批國家集采中選結果,機構范圍包括本市轄區范圍內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及軍隊醫療機構,以及自愿參加的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醫保定點零售藥店。中選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按廣東省相關規定執行,全市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實施統一的醫保支付標準。參保人使用價格高于支付標準的非中選藥品時,支付標準以內部分按我市醫保政策相關規定支付,超出支付標準的部分由參保人自付。
為提升醫療機構落實國家集采的積極性,確保改革可持續開展,我市建立醫保資金結余留用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以合理用藥為導向的激勵機制。同時繼續實行醫保基金預付,保證定點醫療機構有充裕資金與企業及時結算藥品貨款;保持現有各項醫保協議償付標準不降低,醫療機構仍可在原標準下實現結余留用,激發醫療機構合理用藥;同時將中選藥品使用情況納入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壓實醫療機構責任。(記者 莊瑞玉 通訊員 馬坤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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