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0日從青海省醫療保障局獲悉,為加快建成青海全省覆蓋全民、城鄉統籌、公平統一、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青海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青海省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青海省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吳世文介紹,青海省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明確了七個方面三十項具體任務,主要包括“建立全省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完善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健全穩健可持續的籌資運行機制、建立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機制、健全嚴密有力的基金監管機制、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優化醫療保障公共管理服務”等。
該《實施意見》確定了兩個階段的改革的目標。即到2025年,實現城鄉居民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建成全省統一的醫保信息系統,在全國范圍內實現異地就醫門診和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籌資運行、醫保支付、基金監管等重要機制和醫藥服務供給、醫保管理服務等關鍵領域的改革任務。到2030年,人人享有醫療保障,城鄉居民、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健全完善,待遇保障公平適度,基金運行穩健持續,管理服務優化便捷,醫保治理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政策無縫銜接、統一規范、成熟定型;全面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實施意見》還提出建立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立足基金承受能力,適應群眾基本醫療需求,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和規定,適時完善醫保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用耗材目錄等六項措施。并在基金監管機制、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舉措以及優化醫療保障公共管理服務等方面提出具體改革措施。”吳世文說。
青海省副省長匡湧表示,近年來,青海省醫保制度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效,但隨著人民群眾對健康福祉需求的日益增長,醫保領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逐步凸顯,亟需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提升醫保治理水平,有效解除群眾疾病醫療后顧之憂。為此,要加快建立全省統一的醫保制度體系,健全完善待遇保障、籌資運行、醫保支付、基金監管等四項機制,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和優化醫保公共管理服務兩項重點任務,全力推進醫療保障和醫藥服務高質量協同發展,確保醫保制度改革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見效。(孫睿)
關鍵詞: 青海 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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