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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郭琦)8月28日,記者跟隨北京市昌平區檢察院未檢檢察官來到轄區某小巷,對幾家旅店進行回訪。現場看到,幾家旅店均張貼了旅店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系方式、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系等情況、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等)相關內容。旅店老板明確表示,“如果發現異常,要給派出所打電話。”
丁博(13歲,化名)從小父母離異,性格內向。今年2月,丁博通過網絡結識了成年男子王宇(化名),想讓王宇“管教”自己。二人相約在昌平區某旅店見面后,王宇對丁博進行了猥褻。丁博母親發現異常后報了案。經偵查,公安機關將王宇以涉嫌猥褻兒童罪移送至昌平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辦案檢察官發現,王宇帶丁博進入涉案旅店時,前臺工作人員曾要求登記,但在王宇的一番“說辭”后又予以放行。涉案旅店在未成年人入住時未辦理查驗登記等手續、未詢問其監護人聯系方式及其與入住人員身份關系、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導致丁博在旅店內被王宇猥褻。同時,檢察官還注意到,丁博話很少,眼神躲閃,尤其是在其母親在場時一言不發,其母親也非常困惑如何和孩子相處。
就此,檢察機關一方面委托專業心理咨詢師對丁博及其母親進行了心理疏導和家庭教育指導,對丁博母親制發了督促監護令;一方面向涉案旅店和對旅店業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涉案旅店嚴格落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制度,建議相關行政機關對涉案旅店違法經營行為進行查處、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和從業人員法治培訓,等等。收到檢察建議后,相關行政機關對涉案旅店予以行政處罰,組織開展轄區內旅店業違規接待未成年人專項整治活動,對轄區200余家旅店開展摸排,排除安全隱患;對發現的10家旅店違法違規接待未成年人的情況進行查處,并通過微信、海報等進行通報。
今年5月,經檢察機關起訴,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王宇有期徒刑三年。目前,丁博和母親的關系正在逐漸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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