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蟬鳴夏日,暑期漫長。線上線下開設暑假法治課堂、走訪涉案未成年人、舉辦法治夏令營……未檢檢察官們在這個暑假格外忙碌,很多孩子也在這個暑假有了不一樣的體驗和收獲。今天,本版特別報道幾個地方檢察機關的暑假普法故事和幾個孩子的暑假成長經歷。
(相關資料圖)
圖①:近日,河南省漯河市檢察院檢察官利用暑期,組織轄區學生到該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廳參觀,引導他們參加“法律搶答”“職業模擬”“AR體驗”等活動,在游戲中學習法律。 檢察日報記者劉立新 通訊員杜浩杰 黃鑫迪攝
圖②:7月25日,天津市河西區檢察院“晨曦”未檢工作室檢察官積極參與天津市中小學“護苗行動”,在“小曦姐姐講故事”演播室為暑假中的孩子們講解預防網絡詐騙等法律知識。 檢察日報記者陶強 通訊員王厚濤攝
圖③:7月21日,江蘇省張家港市檢察院舉行“閃耀青春,向光而行”檢察開放日活動,檢察官通過引導孩子參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組織虛擬密室逃脫、走出網癮迷霧等沉浸式游戲,提升孩子的法治意識。 檢察日報通訊員翟曉冬 陸佳珺攝
圖④:7月22日,黑龍江省大慶高新區檢察院開展“暑期法治親子研學營公益體驗活動”。通過互動式法治小課堂、家庭教育指導專題講座等形式,檢察官為家長和孩子們提供了一場別開生面的法治教育研學體驗活動。 檢察日報通訊員高鵬 徐帆攝
“這是我的暑假學習計劃表”
“阿姨,我現在在暑期班里學習得很開心。你看,這是我的暑假學習計劃表。”8月2日,13歲的小可(化名)向上門來看望他的浙江省建德市檢察院“衛藍”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室檢察官匯報自己的最新情況,他說目前的新家庭讓他再一次感受到了來自親人的溫暖。
很難想象,2022年10月,那時的小可還是個第二次面臨被拋棄的孩子。原來,小可出生后即被養父母領養,4歲時養父母離異,他就跟隨養母生活。8歲那年,養母患病去世,養父也已再婚生育。最終,養父將小可寄養到其養母生前好友周阿姨家,并承諾每年支付20萬元的撫養費。但是,此后養父再無音訊,撫養費也未曾支付過。就這樣,小可在周阿姨家生活了四年。
2022年9月,小可向法院起訴養父追索撫養費,并要求對方履行撫養義務。通過未成年人保護線索移送機制,建德市檢察院第一時間與法院溝通了解小可的情況,并對小可進行走訪。
檢察官與小可初次見面時,他一直低著頭,安靜地坐在調解桌邊,聽大人們討論他未來的去處。由于養父一直沒有按照約定支付撫養費,周阿姨不愿意繼續撫養小可。
在與小可接觸幾次后,檢察官發現他比同齡孩子表現得懂事很多。同時,檢察官也能感受到小可在言語間小心翼翼的試探,及整個人充滿的不安全感。隨后,檢察官給小可安排了心理咨詢師進行心理咨詢。在心理咨詢師第四次與小可交談時,小可突然崩潰大哭,他說:“為什么我是沒人要的小孩,我究竟在哪里才能有一個家?”多年積攢的委屈和傷心混合著淚水宣泄而出,那一刻,小可緊閉的心門終于打開了。
經過一段時間的心理疏導,小可的狀態明顯改善,但問題仍需從根源予以解決。小可的養父長期怠于履行監護職責,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檢察機關可以依法支持起訴,撤銷他的監護權。
由誰撫養小可最有利于孩子成長?建德市檢察院會同民政、婦聯等部門進行評估,在征求小可的意見后,決定先為小可與養父解除收養關系,再由民政部門擔任小可的監護人,為他挑選合適的寄養家庭,并通過每月固定發放生活保障金、簽訂寄養協議的方式,最大程度上保障小可的權益。今年6月,在檢察機關支持起訴下,法院依法變更了小可的撫養權。
在多方努力下,小可找到了新的寄養家庭。案子雖然審結了,但檢察官對小可的跟蹤幫助遠遠沒有停止。建德市檢察院與杭州市檢察院兩級聯動,為小可申請了司法救助金。今年7月,救助金已打入小可的專屬銀行賬號中,作為小可的成長基金。同時,該院多次協同法院、民政、婦聯等單位召開聯席座談會議,商討小可生活、學習保障情況,確保為小可提供一個健康安全的成長環境。
看見小可制定的暑假學習計劃表上,每一項計劃都安排得井井有條,檢察官忍不住在心里默默地說:“小可,你可以的!加油!”
(檢察日報記者范躍紅 通訊員金婷)
貼心打工少年
夏日傍晚,重慶市長壽區某烤魚店內,服務員小陳(化名)在廚房與大廳餐桌之間來來回回,熱情的笑容、細心的服務令顧客們都忍不住投去贊賞的目光。
小陳告訴記者:“我就是想趁著暑假空閑打打臨工,為家里減輕點負擔。”但是,去年他還是一個跟父親關系緊張的涉案少年。短短一年時間內,他為何轉變如此之大?
“爸爸脾氣大,我不想待在家里受氣,所以經常和社會上認識的朋友出去耍。”2022年,小陳因參與盜竊被公安機關抓獲。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后,辦案檢察官得知小陳自幼與爺爺一起生活,案發前不久剛剛被父親接回身邊,長時間的疏離讓他和父親時常發生矛盾,他也因此在外結交了不良朋友,被拉到錯誤的道路。
“案發時小陳為15周歲,雖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構成犯罪,但他存在一定的認知偏差,如果不及時干預矯治,對其成長極為不利。”為此,長壽區檢察院決定對小陳開展臨界預防。考慮到小陳平時缺少心理疏導和親情陪伴,為達到最佳矯治效果,該院引入專業司法社工參與幫教,并輔助定制了一對一的個性化幫教方案。
“你不用緊張,我們之間以朋友相處,今后有什么困難都可以和我傾訴。”在實地走訪小陳的家庭后,司法社工經專業評估認為,家庭教育缺失、長期壓抑的負面情緒是誘使小陳走上歧路的重要因素。為此,司法社工、檢察官多次與小陳進行線上線下交流,幫助他緩解內心的壓力。同時,小陳與父親在家中接受專業的家庭教育指導,雙方卸下心防,將長期埋藏在心中的想法表達出來,親子關系得到極大改善。
在得知小陳即將中考,壓力較大后,司法社工還協助他制定新學期的學習生活計劃,督促小陳以嚴格的計劃提升自律能力。幫教結束時,小陳告訴檢察官,這名司法社工已經成為他生命中亦師亦友的角色。“我不會辜負你和社工哥哥的期望,未來一定會成為對社會有益的人。”小陳篤定地說。
幫教任務計劃表、管護幫教協議、心理輔導個案報告、臨界預防服務記錄表……在司法社工的協助下,檢察官用一份份翔實的幫教資料,記錄了小陳從一個涉案未成年人到陽光少年的蛻變過程。近日,檢察官專門到小陳打工的烤魚店,了解他現在的情況。看見文章開頭的一幕,檢察官臉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像小陳一樣,人生發生巨大變化的孩子在長壽區檢察院辦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還有很多。近年來,該院依據“教育、感化、挽救”的辦案方針,將有違法犯罪行為但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納入臨界預防幫教范疇,依據涉嫌違法犯罪次數和嚴重程度,通過分類教育、個別指導、情感溝通、行為矯治、定期參加社會服務活動等方式開展幫教,并對罪錯未成年人實行分級預警,將重點關注和特別關注的未成年人納入網格化監管,安排專人跟蹤幫教,由“檢察官+司法社工”共同做好罪錯未成年人的臨界預防工作。
此外,長壽區檢察院還與區教委、區婦聯、團區委、區關工委等部門共同組建了家庭教育指導站,與某學校共建觀護幫教基地,為自愿前往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文化課學習、勞動技能培訓等高質量課程,幫助他們培養良好習慣和正確的價值觀,以便更好回歸社會。據統計,2022年以來,該院共對30余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開展臨界預防工作,為守護轄區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撐起了一片法治的藍天。
(檢察日報記者張博 通訊員李瑞豐)
父子一同參加“全城夜跑”
夏夜。江蘇揚中,800余名公益愛好者組成36支隊伍,從揚中奧體中心出發,為了公益籌款和傳遞關愛激情開跑。14歲的小安(化名)和爸爸也參加了這場特殊的“全城夜跑”活動。他們相互勉勵,共同跑完了5.2公里的路程。跑過終點的那一刻,小安激動地抱住爸爸說:“爸爸,我們成功了!”
揚中市檢察院檢察官王櫻在電話回訪時,得知了小安和爸爸一起參加“全城夜跑”活動的事情。電話那頭,小安無比滿足地告訴檢察官:“以前我看到同學的父母帶他們參加活動很羨慕,現在爸爸也能陪我了,還經常回來照顧我和外婆。”
“孩子的父母常年不在家,也聯系不上,家里只有孩子與患病的外祖母相依為命,每月靠政府救濟過日子。由于缺乏父母的管護,孩子經常逃學,還揚言要跳樓。”2021年11月,揚中市民政部門、某村委會向揚中市檢察院移送了此案線索,希望檢察院共同解決小安的監護困境。
王櫻第一時間聯系了村委會工作人員,前往小安家中了解情況。“孩子的媽媽有智力殘疾,他的爸爸做生意欠下一筆債,2016年兩人就外出打工了。剛離家的時候,他們還會過問孩子的情況,后來就沒了消息。”在簡陋的拆遷安置房中,小安的外祖母告訴王櫻自家的情況。
“我的事不需要你們管,爸媽都不要我了,學習成績再好給誰看。”面對檢察官的來訪,小安表現出極大的抵觸。
針對走訪中了解到的情況,王櫻立即著手開展監護監督工作,并通過公安機關查詢小安父母的信息。經調查,小安的母親于2020年12月購買了去四川某地的車票,之后便徹底失去了行蹤軌跡;自2019年起,小安的父親汪某在江蘇省丹陽市做鋁合金門窗生意,每月有四五千元的收入,卻一直不與家人聯絡。
揚中市檢察院對汪某涉嫌遺棄罪線索依法開展立案監督,隨后根據與婦聯、民政、關工委等11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建立未成年人監護監督暨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合作機制的意見》,對小安進行臨時監護和保護救助,從經濟支持、定時聯絡、定期回訪等方面確保小安生活有照料、安全有保障。
2022年5月,公安機關對汪某以涉嫌遺棄罪立案。“孩子媽媽的精神狀態十分不穩定,我們總是爭吵不斷,生活的不順讓我迫切地想要逃離,也忽略了孩子。”汪某到案后十分后悔。鑒于汪某認罪態度較好,承諾每月支付小安撫養費,公安機關決定對其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2022年6月,根據婦聯、民政部門工作人員會同監護監督員對汪某監護能力作出的綜合評估報告,揚中市檢察院對汪某進行訓誡,并制發了督促監護令,責令其定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師一對一的幫助。2022年10月,公安機關將汪某涉嫌遺棄罪一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王櫻再次來到小安家回訪,就是否撤銷汪某的監護權問詢小安和其外祖母的意見。
“我聽懂了你們說的撤銷監護權的意思,但說實話,現在我看到了娃兒爸爸發生的明顯轉變。娃兒現在才13歲,如果他爸爸能繼續保持這種狀態,我還是希望娃兒能夠繼續跟他爸爸生活的。”小安的外祖母坦誠道。
相關職能單位經會商,一致認為汪某在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后能自覺落實督促監護令,監護意愿及行為有了明顯改變,決定暫不撤銷汪某的監護權,同時設置觀察期,繼續監督汪某落實家庭監護責任。
2022年12月,揚中市檢察院以涉嫌遺棄罪對汪某提起公訴。同月,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量刑建議,以遺棄罪判處汪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由于小安和汪某的親子關系得到有效改善,揚中市檢察院在緩刑考驗期間又制發了督促監護令,同步抄送村委會和社區矯正機構,共同監督汪某落實監護職責。此外,該院還啟動了司法救助程序,為小安申請了司法救助金。為保障司法救助金能用在“刀刃上”,該院與村委會簽訂了代管協議,由村委會代為保管司法救助金,存放于專用賬戶,每月定期提取相應金額用于小安生活、學習等必要性支出,直至其具備獨立生活能力。
(檢察日報記者管瑩 通訊員楊敏 張晉毓)
庭審現場感受法治力量
“在模擬庭審環節,我扮演的是審判長,我切實感受到法律的莊嚴和違反法律的嚴重后果。”近日,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知音·雨露”未檢工作室聯合共青團漢陽區委共同開展“法治夏令營·青少年模擬法庭”活動,30名中小學生扮演起了公訴人、法官、法警、辯護人、被告人等不同角色。在活動現場,檢察官還向孩子們介紹了漢陽區檢察院的檢察文化、各內設部門職能、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等。
文/圖:檢察日報記者周晶晶 通訊員徐靖奕
[版面編輯:楊璐嘉] [責任編輯:王極]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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