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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網揚州5月9日電(通訊員劉淼 孫百爽)因為反復逼債而心生憤恨,竟約債主在殯儀館附近見面,并駕駛機動車撞向債主,企圖與其同歸于盡。近日,經江蘇省寶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陸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
2017年,從事玻璃制作生意的陸某一時資金周轉困難,因為聽人說同村的徐某從事放貸業務,便向其借款2萬元用于應急。由于陸某平時消費大手大腳,生意也不好,后來便不斷地向徐某借錢,直到2022年上半年,無力償還的陸某不得不將自己一套房產抵債給了徐某,在房子過戶后,二人仍有1.8萬元的債務尚未結清。
2022年9月5日,徐某約上自己的好友一同前往陸某家中索要債務,陸某擔心自己多次私下借錢的事情被父母知道,便借口避而不見,但徐某還是將陸某借錢和房產抵債等情況告訴了陸某的父母,聽聞這個“晴天霹靂”,本就身體不好的陸母病情更重了,這讓陸某感到既丟了面子又十分惱火。9月7日,徐某再一次打電話給陸某,聲稱會繼續到家中要債,陸某聽了更是氣不打一處來,心想著反正也還不起錢,干脆和徐某同歸于盡,便約徐某在殯儀館門口見面。
當天下午,陸某駕駛一輛借來的面包車提前來到殯儀館附近,停在門口的馬路斜坡上等待,當見到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過來的時候,陸某便一腳油門朝徐某撞了過去,徐某見狀當即跳車躲避,這驚魂一刻恰巧被殯儀館門口的監控記錄了下來。面對逃走的徐某,一時沖動的陸某也逐漸冷靜了下來,趕緊用手機搜索“故意開車撞人是不是犯罪”“故意撞人沒撞死怎么辦”等問題,隱隱約約感覺到了自己行為的嚴重性。
檢察官審查中認為,陸某與徐某的對話中多次出現“撞死”“拼命”等字眼,且客觀上實施了開車撞擊的行為,這些行為充分說明陸某主觀上有故意殺人的故意,由于徐某當時躲避及時,車輛只從徐某的電動車上碾壓過去,避免了徐某傷亡結果的發生,但其行為已涉嫌故意殺人罪,遂于2022年12月16日向法院提起公訴,考慮到其具有犯罪未遂、自首等情節,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
法院經審理認為,檢察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予以采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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