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北京4月17日電(通訊員張蕊 閆國坤)一名女子在“閨蜜”的介紹下“收獲愛情”,即使從未見過高大帥氣的男友,只是聽信“閨蜜”的寥寥數語,就毫不猶豫地轉賬、贈送禮物,但是這位久別重逢的“閨蜜”背后卻是詐騙……近日,經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罰金人民幣1萬元。
舊友重逢心理失衡,遂起邪念偽裝“男友”
張某與被害人劉某是初中同學,但因為二人高中考入了不同的學校,由于距離及學業的壓力致其慢慢失去了聯系。多年后一次偶然的機會二人重逢,曾經的感情基礎讓兩人的關系重新親近了起來,劉某對張某知無不言,認定了張某就是自己的好“閨蜜”。但之后張某發現劉某生活殷實,動輒幾萬的大牌包包說買就買,其他的開銷也是張某的收入水平無法承受的,張某由此心態發生了失衡,遂起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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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劉某與張某見面,表達了要找男朋友的想法,張某立即表示可以為劉某介紹,隨后張某用自己的另一個手機號注冊了微信號,之后將該微信名片推送給了劉某,謊稱這是為劉某介紹的男朋友蘇某,并詳細介紹了蘇某的各方面情況。劉某添加了所謂蘇某的微信,微信聊天中的蘇某體貼入微,發送給劉某的照片也是高大帥氣,劉某很快被這個微信中的蘇某吸引,就這樣“戀愛”了。
確定關系意外頻發,轉賬送禮毫不遲疑
可是沒過兩個月,劉某突然從“閨蜜”張某處得知,蘇某出了車禍,詢問要不要和其一起轉錢表示一下慰問。戀愛中的劉某想都沒想就轉給了張某2000元,之后張某一直向劉某轉述蘇某的病情,并在四天后告知劉某蘇某的病情惡化,繼續手術需要再轉點錢,一直聯系不上蘇某的劉某焦急萬分,再次轉給張某8000元。張某此時想見好就收,不斷地勸說劉某和蘇某分手,但劉某依然表示想和蘇某繼續戀愛,張某便再次提出蘇某車禍后受傷嚴重失憶了,家里很生氣,已經不再支付蘇某的治療費用了,劉某需要再和其一起湊6萬元轉給蘇某治療,劉某再次轉給張某3萬元。
一個月之后,張某稱蘇某快過生日了,劉某提出要給蘇某親手做一個生日蛋糕,自然被張某拒絕,張某稱蘇某更喜歡香水和樂高,之前的平板電腦也摔壞了,建議可以準備這些禮物。“追夫”心切的劉某將三樣都買了下來寄給張某,托張某轉交給蘇某。
四個月后,貪得無厭的張某又對劉某說,蘇某身體恢復得不好,可能成為植物人,需要湊錢祈福。蘇某身邊有一個叫“小峰”的人一直照料,于是再次提議向“小峰”轉賬5000元,而所謂的“小峰”是張某偷偷用其母親的微信通過修改微信名而虛構的人物。至此,劉某一共通過張某向所謂的蘇某轉賬現金4.5萬元、平板電腦一部、某奢侈品香水一瓶及一盒樂高玩具。
心生疑問婚約作保,照片暴露才知被騙
在此期間,一旦劉某表示出懷疑,張某都會透露一些蘇某的近況,并稱蘇某已經買了鉆戒、婚紗、甚至準備了婚房,等身體完全恢復了便會向劉某求婚。但劉某從未收到實物,也始終沒有見過這個網戀了半年多的“男友”。偶然間,劉某發現此前蘇某發給其的自拍照都是淘寶模特照,一些圖片也是網絡圖片,此時的劉某才恍然大悟,意識到自己被騙了,選擇了報警。經過民警的調查,一直與劉某網戀的正是其心中的好“閨蜜”張某。最終,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海淀區檢察院以張某涉嫌詐騙罪向海淀區法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文中出現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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