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攝影師稱“發自己作品被視覺中國索賠8萬余元”一事引發關注,相關話題一度沖上各平臺熱榜熱搜。
8月15日,知名攝影師戴建峰發文稱,他接到視覺中國的電話,對方稱自己拍攝的作品對視覺中國的173張照片造成侵權,需要賠償8萬元。8月15日晚,視覺中國回應稱:涉事圖片的銷售授權鏈條清晰完整,會繼續與攝影師保持溝通,妥善處理相關誤解。
8月16日,戴建峰轉發視覺中國此前的解釋聲明,并稱不接受視覺中國將此事定性為“誤解”,要求視覺中國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其在回應中明確指出“我已與stocktrek進行核實,stocktrek明確告知我:視覺中國無權銷售我的作品,也沒有我作品的任何版權。getty也無權將我的作品再次轉授。”
(資料圖片)
視覺中國是否構成侵權?對此,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岳屾山律師對中新網表示,如果按照攝影師所披露的信息,Getty Images圖片公司無權將授權圖片進行轉授權,那么視覺中國是無權進行圖片銷售和維權的,視覺中國的行為侵犯了攝影師的著作權。
攝影師將自己的作品授權給圖片公司后,用自己的作品是否涉及侵權?岳屾山解釋,根據目前雙方披露的信息,相關圖片的著作權是歸攝影師所有的,攝影師將圖片著作權授權給Stocktrek Images圖片公司,由其進行圖片銷售。攝影師本人使用自己作品是否侵權,這要看攝影師把自己的作品授權給圖片公司時雙方的具體約定。如果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授權類型為獨占許可或雙方特別約定了著作權人自己不能使用授權圖片,那么在未經圖片公司授權的情況下,攝影師是不能商業使用這些圖片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約定了獨占許可或攝影師自身不能使用授權圖片等內容時,攝影師的自身權利其實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圖片公司是有義務對相關條款的內容和法律后果進行一個解釋和說明的,讓攝影師有一個清楚、準確的理解和認識。
對于視覺中國的解釋,很多網友也不買賬。有很多網友留言稱:“這不是第一次了”。
@中國國家天文 官博也在攝影師“Jeff的星空之旅”的微博底下評論稱,“我們也收到過類似電話,諸如美國航天局NASA發布的公版圖片都算作他們的版權。”
此番事件也令視覺中國再次陷入版權爭議。
2019年4月11日,視覺中國因將史上首張黑洞照片納入自家圖庫而引發“眾怒”。
此后還有網友發現,國旗和國徽的圖片也出現在了視覺中國的版權圖庫中。隨后,@共青團中央發出質問:“國旗、國徽的版權也是貴公司的?”
輿情發酵后,視覺中國緊急下線相關圖片并道歉。
2019年4月12日,天津市網信辦成立工作督導組進駐視覺中國網站。同日,視覺中國發布致歉信,稱接受廣大網民和媒體的監督批評,全面配合監管部門徹底積極整改。
同年4月18日,天津市網信辦對視覺中國作出處罰決定,對網站運營主體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作出從重罰款的處罰。此后,視覺中國發布公告稱行政處罰金額為30萬元。
16日,視覺中國股票單日跌超4%,截至收盤,總市值為115.1億元,單日總市值減少超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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