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在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特斯拉訴“車頂維權”張女士名譽權糾紛案的原被告雙方交換證據,歷時3個多小時。
“我們雙方提交的證據都比較多,同時發表了質證意見。”證據交換結束后,張女士接受海報新聞記者采訪時說,特斯拉認為她于2021年4月19日在上海車展的維權行為侵犯了特斯拉名譽權,因此索賠500萬。
(資料圖片)
張女士認為,是否侵害了名譽權首先要鑒定特斯拉是否存在剎車失靈。她已提起反訴,要求特斯拉在30日內提供事故前的完整行車數據。
張女士提供給記者的反訴狀顯示,特斯拉公司在訴狀中一再聲稱她是“以鬧施壓”“以鬧代法”,捏造“案涉車輛剎車失靈”“因剎車失靈造成交通事故”,進而“以鬧得利”“大鬧大得利”,是在故意誤導法庭,混淆黑白,讓法庭作出錯誤判斷。張女士認為,她自始至終要求特斯拉提供事故發生前三十分鐘完整的后臺行車電子數據,這個要求并不過分,身為消費者享有知情權,特斯拉公司也完全可以提供。且她如果要進一步維權,必須持有原始的、完整的行車數據才能委托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對是否存在剎車隱患進行鑒定,否則無法判定責任歸屬。但她多次多渠道索要,相關行政部門也責令特斯拉公司提供,特斯拉公司始終不予提供,反而提起名譽權之訴,要求她承擔500萬元巨額賠償,是對她的敲詐,也是故意拖延履行合同義務和法定義務。
青浦區法院
對于特斯拉此次索賠500萬元,張女士表示,維權歷程艱辛,消費者和車企之間各方面的資源不對等,特斯拉公司會花高額的費用請律師團隊,而她在這方面的實力沒有可比性,目前她也有一定壓力,“我買特斯拉一共花了36.8萬,對方出示的證據里能看到,特斯拉的律師費有45萬,比我買的車還要貴。”
山東博睿律師事務所陳瑞福就此事接受海報新聞記者采訪,他表示,名譽權侵權案件,侵權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通常是停止侵害,在法院選定的公共媒體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本案中,特斯拉要求賠償500萬的數額更多的是具有象征意義。
陳瑞福認為,本案中,如何對特斯拉的質量進行全面的檢測和鑒定,如果現有技術達不到該怎么辦,都需要監管部門來解決好。
張女士與特斯拉之間的糾葛,已持續了兩年多。
公開報道顯示,2021年2月21日,張女士一家四口出游返程時,發生交通事故,張女士的父親表示,事故發生時剎車存在失靈的情況。
2021年3月,張女士坐在一輛貼有“特斯拉剎車失靈”字樣、已被撞毀的Model 3事故車上維權,喇叭循環播放著“特斯拉Model 3春節期間剎車失靈,引發交通事故,一家四口險些喪命”的錄音。特斯拉方面于3月10日回應稱,把這起事故確定為因違章駕駛導致的車主全責事故,經過對相關數據進行分析,未見車輛制動系統異常。
2021年4月,2021年上海國際車展期間,張女士身穿印有“特斯拉剎車失靈”字樣的白色T恤,站上特斯拉展車車頂大喊“特斯拉剎車失靈”。
其后,特斯拉副總裁陶琳接受媒體采訪作出回應,“她的訴求我們不可能答應,因為訴求是不合理的”。陶琳在接受采訪時還暗指張女士的行為背后有團隊在支撐。
張女士認為陶琳在接受采訪時暗指其維權行為受人指使,有專業團隊策劃等侵害了其名譽權,遂向安陽市北關區人民法院起訴特斯拉公司和陶琳,此外,張女士還認為特斯拉將車架號、車輛事故發生前一分鐘的行車數據配以文字說明公之于眾,涉嫌侵害其個人隱私,再次提起訴訟。
“車頂維權”事件曾引起市場監管總局關注
日前,這兩起案件的一審結果出爐,張女士的訴訟請求均被駁回。張女士表示,她最近忙于準備6月6日的證據交換,打算回河南后對前述兩案提起上訴。
張女士被駁回訴訟請求的一份判決書
值得注意的是,《每日人物》2021年曾報道過一起車主被特斯拉索賠500萬的案件。特斯拉車主韓潮買了一輛37.97萬元的二手特斯拉Model S。買車前,銷售人員承諾,車沒有水泡、火燒,無結構性損傷,但他后來發現,車的后側葉子板有明顯修復痕跡,是存在結構性損傷的事故車。歷經一審、二審,共5次開庭,法院判決特斯拉向韓潮退還37.97萬元購車款,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賠償113.91萬元,亦即退一賠三。
后來,韓潮收到一份訴狀,特斯拉認為韓潮在微博中稱特斯拉為“無賴企業”“流氓企業”“江湖騙子”,侵犯了特斯拉名譽權,因此要求韓潮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并承擔原告因被告侵權行為而產生的合理維權支出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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