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 記者 尹艷輝】據香港東網26日報道,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因4宗非法集結案,共被判監20個月,現于赤柱監獄服刑,他仍要面對其他刑事案件。黎智英與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港元將軍澳工業邨地段,并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讓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近2000萬港元,兩人因此被控一項欺詐罪。此案將于27日在區域法院開始審理,預計審訊需25個工作日。
報道稱,本案原本有3名被告,依次是黎智英、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和黃偉強,控方在今年2月底申請將周達權從本案中分拆,另案處理,獲法庭批準。黎智英及黃偉強2名被告將于27日起受審,而周偉強的案件則押后至7月21日再審。案件分拆后,控方也將控罪書修訂,由原本3名被告同面對一項欺詐罪,修訂為黎智英及黃偉強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周達權則獨自面對一項欺詐罪。
據報道,控罪稱,眾被告于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沒有或未曾在違反于1999年5月25日訂立的租約的情況下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以及向科技園公司虛假地表示,是在該租約所容許的情況下,使用或曾經使用該處所或該處所的部分,并以此意圖詐騙及誘使科技園公司不執行租約下的權利去采取行動,讓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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