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硬氣的法律,才能守護公共領域每一株花草的安寧。
4月4日,網傳河南洛陽王城公園內一株價值10萬元的綠色牡丹花被游客摘走。據媒體核實,洛陽王城公園工作人員表示,被游客摘走的綠色牡丹品種為春柳,實際價值并沒有網上傳言的那么昂貴。由于春柳牡丹人氣較高,園方已經加裝監控并派專人看護。
這株春柳牡丹的命運,讓人不禁聯想起南京玄武湖景區開出的罕見并蒂蓮。只要監管不到位,總有“手欠”的游客來順手牽花。“10萬元牡丹被摘”——價格雖然離譜了,被盜卻是實情。據介紹,春柳牡丹為人工培育,奇特的是它整個花期會呈現三種顏色。目前,園方已向當地警方報案。
雖然古人有云“有花堪折直須折”,不過,景區里的花,自己偷偷“折”下,這恐怕不是高階的文明素養問題,而是底線的法律意識問題。任性的辣手摧花,其實就是無底線的偷盜行為。好在這春柳牡丹價格有限,若是當真10萬元一株,“采花者”恐怕會付出沉重的法律代價。
事實上,這些年來,各種在景區或公園隨意摘采花木或果實的新聞不斷。如大明湖網紅并蒂蓮被偷;重慶大渡口公園一條叫“莽子”的明星鯉魚被偷捕;更早的是,廣州華南植物園的珍貴植物屢屢被游客帶回家煲湯炒菜;諸如偷摘玉米和葡萄等導致科研項目“涼涼”的惡例,也時常見諸報道。
難以止歇的亂象背后,說白了,還是“罰酒三杯”使然。每每遇到這類事情,大多嘆一句當事人“無知”,或者附加文明層面的道德譴責,真正動真碰硬的懲罰性賠償還是少了。
那么,多少攝像頭才能保護得了一朵網紅花呢?對于春柳牡丹被摘事件,有網友調侃,“這么貴的牡丹,給它上個鎖吧。”還有人建議,“可以給它再加個籠子。”調侃歸調侃,但無疑說明了辣手摧花問題亟待有效的解決方案。
一花一木、一草一樹,蓬勃在春天里的風景,總好過指間剎那的繁華。“私藏”不僅是可恥的,更可能是違法的。說千道萬,只有硬氣的法律,才能守護公共領域每一株花草的安寧。成都商報-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鄧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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