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20項舉措為全市中小學教師減負。
通知明確,嚴格實行中小學校和教師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未按規定程序報批備案、未列入年度計劃的,不得開展;嚴格控制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總量和頻次,能合并的盡量合并,不得多頭重復開展同類事項,不得干擾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嚴格把握考核評價要突出立德樹人的政策導向;嚴格簡化考核評價程序要求;嚴格統籌規范中小學校承接各種考試考務工作任務;嚴格按要求統籌安排專項社會事務和教育宣傳活動進校園;嚴格按程序統籌安排城市創優評先活動和大型活動服務保障任務;合理安排和吸引中小學校參與社區建設相關活動;嚴格規范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教育統計工作等。(記者 陶鳳 劉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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