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司法局通過官網公布《深圳經濟特區燃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征求意見稿)》),并面向社會征求意見。深圳將通過立法加強燃氣設施建設、生產供應和使用安全監管。

《條例(征求意見稿)》提出,實行燃氣設施建設“三同步”制度。建設項目及新建、擴建、改建道路、橋梁等市政工程,按照規劃需要配套建設燃氣設施的,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驗收。新建住宅等項目管道燃氣設施全覆蓋。
新規大力推進“瓶改管”工作。對未配套建設管道燃氣設施的已建成住宅區和城中村,由市、區人民政府分階段組織實施管道燃氣改造;市政燃氣管道覆蓋的區域,應當停止瓶組或瓶裝供氣。
針對社會存在的“二房東”亂收費現象,《條例(征求意見稿)》要求杜絕“二房東”亂收費行為。房屋所有權人、出租人應當配合承租人辦理燃氣繳費手續,不得高于政府定價標準向承租人收取燃氣費或加收燃氣使用費、管理費、代繳費等不合理費用。
同時,加強對燃氣價格指導。管道燃氣企業應當按照批準的標準收取管道燃氣費和相關服務費,并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依法不需批準的燃氣銷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燃氣企業應當制定具體收費標準并實行明碼標價。
《條例(征求意見稿)》規定,擴大燃氣報警裝置使用范圍。對于餐飲場所等非居民用戶等應當正確安裝使用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記者 林清容)
關鍵詞: 燃氣瓶改管 深圳經濟特區燃氣管理條例 深圳市司法局 燃氣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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