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們會繼續學習,經營好家庭”
“爸,我剛發了工資,給全家人都買了新衣服。”日前,小楊(化名)回到家中,將剛買的新衣服送到了父親老楊手中。這是小楊靠自己勞動所得給家人買的第一份禮物。
2021年8月,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檢察院“玉芳工作室”收到一起案件:17歲男孩小楊多次通過“拉車門”盜竊。經初查,小楊在初中就輟學了,父母因家境貧寒而忙于生計,放任小楊獨自在外生活。雖然也找到過工作,但小楊覺得受工友歧視,一氣之下辭了職。沒了生活來源后,他開始頻繁盜竊。
在外生活期間,小楊結識了小美(化名),兩人談起戀愛。2021年5月,兩人的兒子出生了。兒子出生后,小楊決定踏踏實實過日子,但沒過兩個月,兒子的奶粉錢又難住了他。抱著僥幸心理,小楊選擇了“重操舊業”。
在全面審查案件后,是否要對小楊作出批準逮捕決定,成為擺在檢察官面前的一道考題。雖然小楊有多次盜竊劣跡、無固定收入、有一定的再犯可能性,但考慮到小楊還是未成年人、有個嬰孩還需要照顧,且多次盜竊總金額僅100余元、已全部退贓退賠,認罪悔過態度較好,檢察官認為認知教育和行為糾偏是對小楊及其家人的最優選擇。幾經商討后,檢察官決定給小楊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2021年8月26日,該院依法對小楊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并對其父母發出督促監護令,要求小楊與老楊同時接受家庭教育指導。該院依托“玉芳e站”小程序對父子倆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情況進行實時跟蹤督促,實現線上線下同步指導。
“謝謝檢察官,請你們相信我,我一定會改過自新的。”小楊深深地鞠了個躬,鄭重承諾道。
結合小楊的實際情況,檢察官委托社工、心理咨詢師對其進行幫教、心理輔導,重點幫助小楊做好就業規劃,引導小楊正確處理人際關系。很快,小楊找到了工作,成為一名便利店收銀員。現在,他不僅有了穩定的經濟收入,與同事相處得也很融洽。
在檢察官、社工、心理咨詢師、家庭教育指導師的共同幫助下,小楊與家人關系漸好。工作之余,小楊就在家照顧兒子。“賺錢雖然辛苦,但我心里踏實。”小楊如是說。鑒于小楊在幫教期間表現良好,2021年11月9日,長樂區檢察院依法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
“小楊還不滿18歲,他自己也還是個孩子。如何更好地去撫養照料嬰孩,需要更多人給予更多的關心和幫助。”今年春節前夕,檢察官與社工帶著年貨前往小楊家,了解其生活近況及需求,為小楊詳細講解了孩子需要申報戶口的流程,并指導老楊幫助小楊對今后的家庭教育進行初步規劃。
看著小楊一家其樂融融地準備年貨,檢察官感到非常欣慰。“感謝檢察官給我們一家三代一次機會,今后我們會繼續學習,經營好家庭。”老楊說。
關鍵詞: 附條件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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