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領證結婚,新娘就無緣無故失蹤,新郎奔波七年,結婚登記卻難以撤銷。這背后究竟藏著怎樣的隱情?我要講的故事,跟一本結婚證有關。
七年漫漫離婚路
結婚證上的新郎是小姚,來自福建閩侯偏遠山區的一個貧苦農民家庭。2020年7月,在12309檢察服務中心,我第一次見到了小姚,他疲憊無助地告訴我們,為了離這場婚,足足奔波了七年。如今是實在沒辦法,才找到了我們。大家可能會覺得奇怪,要離婚,不找民政局,怎么找到檢察院來了呢?
原來,2013年,小姚經人介紹和一名自稱“莫某”的廣西姑娘登記結婚。但“莫某”第二天便帶著7萬元彩禮錢神秘消失了。這是一起典型的騙婚案件,更讓小姚始料未及的是,這段“插曲”給他的后續生活帶來了無盡的煩惱和無助。
為了早日結束這段荒唐的婚姻,他先后輾轉多個部門,均未得到解決。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認為雙方在民政部門有婚姻登記,未予立案;向民政部門申請撤銷婚姻登記,民政部門認為不符合撤銷的法定條件,未予受理。
后來,小姚聽說分居兩年可自動離婚,只好一邊反映問題,一邊默默等待時限的到來。2019年,小姚奔赴“莫某”戶籍所在地廣西某法院,先后提起離婚訴訟和宣告婚姻無效訴訟,然而法院以登記結婚并非“莫某”本人為由駁回起訴。2020年,小姚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婚姻登記,但法院以已過5年起訴期限裁定不予受理,案件經一審、二審、再審,小姚的問題還是無法得到解決。
幸運的是,在最艱難的日子里,女友岳某一路陪伴著小姚。但兩位有情人始終無法領到結婚證,兒子也因戶口問題無法入學,這對小姚一家來說無疑是二次傷害。
為了這個家,他抱著最后希望來到檢察機關申請監督。受理該案后,我們經過認真細致的審查,發現法院裁定并無不當,但小姚的訴求又合情合理,難道這個僵局就無法打破嗎?
1800多公里破局之路
為了挽救這家人的幸福,我們辦案組決心幫助小姚徹底離掉這個婚。此時,恰逢最高檢部署開展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項活動,我們迅速作出決定,要依照福建省檢察機關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路線圖”機制啟動化解程序。
由于此案在撤銷婚姻登記問題上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爭議較大,主要原因是對騙婚女子的真實身份和騙婚行為始終沒有掌握充分的證據。眼下想要打破僵局,必須找到騙婚的切實證據。
但是7年時間過于漫長,很多證據都難以搜集。一籌莫展之際,我們想到,是不是可以從“莫某”入手?我們立即展開調查,很快,通過民政部門的全國婚姻信息聯網系統查明“莫某”名下竟有5條登記信息同時存續,分別在廣西、浙江、山西、福建、安徽5個省份。也就是說,受害者并不止小姚一人。
曙光初現,我們選擇了案發時間最接近的山西進行調查。從福建到山西,跨越1800多公里,幾經周折,查明事實,最終成功促成刑事立案。
騙婚事實基本查清,但撤銷婚姻登記遠沒有我們想象得容易。在和民政部門溝通的過程中,民政部門認為法律只明確了受脅迫婚姻的撤銷權,小姚這種情況他們也無能為力,案件又一次陷入了困局。
我們開始逐步逐條查找法律法規和其他地方的經驗做法,但結果都不盡如人意。接下來該怎么辦?雖然暫時找不到出路,但我心里卻十分清楚,法律要為善良與正義說話。
民政部門依據立法精神糾錯
為進一步厘清案件事實、統一認識分歧,我們組織召開了公開聽證會和專家論證會,重點圍繞民政部門是否應該撤銷小姚的婚姻登記展開。
經充分討論,大家在民意和理論上達成了共識:該案雖然不屬于婚姻法、民法典規定的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但在檢察機關充分調查核實認定騙婚事實的基礎上,該婚姻登記欠缺合法要件,民政部門主動糾錯符合立法精神。最后,我們依據《福建省行政執法條例》自行糾錯規定發出檢察建議,這樁遲遲懸而未決的案件,終于迎來了轉機。
2020年10月,小姚的錯誤婚姻登記信息被成功刪除。收到這個好消息的時候,小姚喜極而泣:“這下我終于可以給老婆和孩子一個交代了?!?/p>
我還記得小姚和岳某拿到結婚證時,小姚開心地把結婚證放在了外套內口袋,“要把結婚證貼身帶著,才不會弄丟了”??粗麄兪妇o扣離去的背影,那一刻,我深切體會到作為一名檢察人的價值——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走訪時,了解到小姚家生活困頓,我們還為其申請了司法救助金,并幫助協調解決子女落戶、就學等實際困難。針對“莫某”冒用他人身份騙取財物行為,我們啟動立案監督程序,目前“莫某”已被抓捕到案。小姚家的生活未來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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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福建省閩侯縣檢察院檢察官助理 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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