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上海1月28日電(通訊員王擅文)與KTV工作人員發生糾紛后,男子被帶至派出所調解,卻在調解室抽煙,被勸阻時還與民警發生肢體沖突,致其輕微傷。近日,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以涉嫌襲警罪對被告人李某提起公訴。
2021年11月一天晚上,李某與幾名朋友在KTV喝酒唱歌,直至第二天凌晨2點,他喝得醉醺醺準備去前臺結賬。工作人員遞給他消費小票,他醉眼朦朧看了幾眼便皺起眉頭,把小票往前臺桌上一拍,大聲嚷嚷道:“這里收費怎么那么高!”工作人員向其解釋無果,雙方爭執起來,李某情緒激動地報警。
警方來到后將雙方帶至派出所進行調解,在調解室內李某煙癮犯了,不顧禁止吸煙標識,自顧自掏出香煙、打火機。一旁的特保隊員上前勸阻,他卻惡語相向。特保隊員不得不叫來民警,幾人反復對其勸說,但李某態度惡劣,對執法人員大聲辱罵,用手不斷拍打桌子,并故意將香煙撒在地上。因其情緒十分激動,民警不得不將他帶出去單獨醒酒。
李某跟著民警來到辦案區的醒酒椅處,卻始終不肯坐下,還不停地撒潑吵鬧。民警試圖對他進行約束,其非但不配合,還用腳踢踹其中一名民警胸腹部,最后民警同特保隊員將李某約束在醒酒椅上。
經鑒定,被襲擊民警遭外力作用,致左上腹部軟組織挫傷,構成輕微傷。經審查,李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構成襲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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