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云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從制度層面解決了企業和群眾辦證多、辦事難、多頭跑等問題,全力推進“減證便民”行動。
此次,首批104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集中在戶籍管理、市場主體準營、資格考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健康體檢、法律服務等與企業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使用頻次較高或者獲取難度較大的領域,包括居住證、營業執照、許可證書、資格資質證書、養老保險服務、護士執業注冊、律師執業許可等諸多方面。
對于發現承諾不實情況,《方案》提出,要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實施懲處。各地各部門要根據虛假承諾造成的社會影響,依法依規實施終止辦理、責令限期整改、撤銷行政決定或者予以行政處罰等相應懲戒措施,并納入信用記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省直有關部門要牽頭建立本行業(系統)告知承諾信用信息記錄、歸集、推送工作機制,與全省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實現信用信息數據互聯共享。各地各部門要探索建立申請人誠信檔案和虛假承諾“黑名單”制度,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和信用修復、異議處理機制,鼓勵和引導失信主體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記者葉傳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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