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的譚Sir我最后可能賠得褲子都沒了。”這句話,讓萬千網友迅速緊張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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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內對知識產權的重視,越來越多涉及版權的事件“浮出水面”,知識產權糾紛、網絡侵權行為、“版權衛士”、“版權流氓”等也引起了不少的討論。要淺析公共討論中關于知識產權的社會共識,就要先從近期網友熱議的《譚談交通》說起。
《譚談交通》是自2005年起在成都電視臺播出的一檔交通警示類節目,當時身為交警的譚喬以路邊采訪教育的形式出鏡普法,因其本人的詼諧幽默和節目的溫情色彩深受觀眾喜愛,節目已于2018年停播。雖然節目已停播,但近幾年,該節目在自媒體平臺上也受到了很多網友的關注。
7月10日,譚喬在社交平臺發布視頻稱,由于《譚談交通》面臨版權問題被全網下架,他本人或面臨千萬元以上的賠償,許多二次創作者也面臨索賠。
譚喬面臨的困境與《譚談交通》面臨的版權問題,一下子讓這檔節目的觀眾們感覺有些吃驚,所以該事件在第一時間登上熱搜引發討論。有不少法律人士表示,這可能是我國新《著作權法》實施以來,最具代表性的案例。
之所以具有代表性,就是因為它存在著諸多讓觀眾“費解”的要點。首先,這起侵權糾紛的被告人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抄襲者,而是作品重要的創作者。《譚談交通》的走紅可以說離不開譚喬本人的參與,甚至不少觀眾并不了解《譚談交通》的制作與播出方,只是被譚喬本人吸引,而這樣的靈魂人物,卻算不上這則節目的著作權人,這讓觀眾無法接受。
其次,本次事件的起訴方游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成都廣播電視臺表示已經將《譚談交通》的所有著作財產權等相關權力轉授給游術文化,但這個公司又被網友扒出來只是一家空殼公司,疑似專門靠批量訴訟賺錢,“版權衛士”還是“版權流氓”引起了不少人的爭論。
此外,成都廣播電視臺的行為是否正當,公益視頻的版權如何判別等都讓網友紛爭不斷。我們且不論在這場糾紛中誰對誰錯,不論最終結果如何,這次事件都再次鄭重地、深入地將知識產權或者說是著作權的問題拋到了公眾面前。
其實相關的事件在近幾年也時有發生,比如涉及肖像、專利的事件:自媒體人“萬小刀”因在自媒體文章中引用小沈陽肖像被告、演員葛優因網絡亂用其肖像起訴多家平臺等;比如涉及著作權的事件:月初熱門綜藝《乘風破浪的姐姐》第三季中未經原作者同意修改《星星點燈》歌詞;再比如涉及侵權事件:前幾年papi醬公司短視頻配樂被訴侵權、眾多影視剪輯短視頻陷入侵權爭議等。
“侵權”事件頻出的現狀告訴我們,在版權保護的問題面前,我們還存在著很多現實困難。比如影視版權保護與網絡二次創作之間的矛盾,影視版權理論上屬于影視劇的制作方,但是網絡UP主的二次創作視頻不僅宣傳了影視劇而且也帶活了不少網絡新行業,如何讓這類新產業合法發展,成為一大困境。
再比如“版權流氓”的出現。這兩天不少網絡內容創作者表示“所有人都在侵權,就看你有沒有被盯上。”這種氛圍正是因為不少專業的版權投訴公司利用內容創作者的版權意識不足來獲取利益。當保護知識版權從法律保障變成了“賺錢工具”,無疑會阻礙不少優質行業的健康發展。
再像此次《譚談交通》里備受爭議的著作權人到底是誰、著作財產權轉移以及部分自媒體作品用途屬于公益還是商業等問題。這體現出,與版權保護相關的法律界定尚未在公眾中完成知識的普及,未來還需要很多相關的普法宣傳和司法解釋。
關于《譚談交通》糾紛的對錯,網絡有著自己的“解讀”。有的網友支持譚喬,也有網友從法律角度理智分析,正如紅辣椒評論中說到的“盡管譚喬是《譚談交通》走紅的關鍵,也許譚喬視節目為自己的孩子,但節目不屬于他個人,一切都須在法律的框架內行事。”可以說,《譚談交通》的糾紛確實給公眾“上了一課”。
這一“課”將公眾不熟悉的著作權、公益視頻版權、專業維權公司以及法律與公眾樸素認知之間的矛盾都擺到了桌面上,一方面不少內容創作者自己的原創內容被肆意侵權,而維權成本較高,導致大量侵權者得不到懲治;另一方面內容創造者也可能因為“無心之失”被投訴侵權,反而讓專業的版權投訴公司鉆了空子。
在網絡視頻、音樂、文學、游戲等作品的傳播渠道和傳播范圍大面積擴大的背景下,復制和侵權的邊界也被無限拓寬,像《譚談交通》糾紛等類似事件被網友反復爭議,正是凸顯了全社會對知識產權認識的不斷加深。
這一場場關于知識產權的討論,不僅促進了相關從業者和法律制定者對侵權、維權新形態新載體的不斷探索,也在法理與公眾樸素的情理博弈面前,起到了重要的普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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