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終時,自己的生命該由誰做主?近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修訂稿,其中,第七十八條在“臨終決定權”上做出了突破,規定如果患者立了預囑“不要做無謂搶救”,醫院要尊重其意愿,讓病人平靜走完最后時光。由此,深圳市成為全國第一個實現生前預囑立法的地區。那么,生前預囑立法對患者和家屬來說意味著什么?如何避免生前預囑被惡意利用呢?
2022年2月27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圖片來源:人民視覺
生前預囑是一份在患者本人清醒時自愿簽署的文件,通過這份文件簽署,患者可以明確表達自己在生命末期希望使用何種醫療照護,包括是否使用生命支持系統,比如切開氣管、人工呼吸機、心臟電擊等積極的有創搶救,以及如何在臨終時盡量保持尊嚴。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副院長王岳提到,生前預囑作為安寧療護的重要環節,這次將得到進一步推動?!八o了瀕死患者一個自主決定權,也讓臨床醫生不在類似問題上左右為難。其實決定權還是在患者自己的手里,我們以前最大的問題是臨床醫生不敢于去遵照患者的意愿放棄治療?!?/p>
在以往的實踐中,對于老年患者的子女及其親屬來說,盡管患者已處于彌留之際,若不“盡力搶救”,對己怕留下遺憾;對外則擔心留下把柄,怕人說不孝。若老人有多位子女,主張“放棄搶救”的子女還可能受到其他子女的指責。有了生前預囑得到法律支持,家屬便可以不再面臨這種兩難選擇。
“生前預囑”怎么立才算有效?在患者不可治愈的傷病末期或者臨終時,是否有必要采取插管等創傷性搶救措施和使用生命支持系統?在“臨終決定權”上,深圳新修訂的《醫療條例》做出了大膽突破。
但也要看到,生前預囑的完善和普及,在我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生前預囑涉及諸多法律和醫學專業概念,患者理解有難度,簽署生前預囑前,要為患者提供專業的指導與服務。包括創傷性搶救是否值得實施、損害與收益如何評估等,也要完善操作規范,使之有章可循。
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副院長王岳指出,生前預囑是安寧療護的重要環節,它給了瀕死患者一個自主決定權。
“我們把它稱為一種幫助,是一種自然死亡順序,既不加速也不延遲,把它的始點通過醫學預囑前移,讓病人在本人意識清醒時做出選擇?!?/p>
而安樂死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都是改變死亡進程,加速死亡。
而在安寧療護當中,即使患者的“生前預囑”選擇不實施積極的醫療措施,醫療機構也應為疾病終末期的患者在臨終前通過控制痛苦和不適癥狀,提供身體、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護和人文關懷等服務,以提高生命質量,幫助患者舒適、安詳、有尊嚴地離世。
2017年11月9日,天津,從事臨終關懷工作的醫務人員徐永芳與老人聊天。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系全國首部地方性醫療法規,五年后的這次修訂被形容為2.0版,將于2023年1月1日施行。除了涉及“生前預囑”條例的變化,該醫療條例還提到了以下內容。
在治療過程中,假如用藥不公開透明,沒有取得患者同意就使用目錄外的藥品或自費藥品等,容易引起糾紛。
修訂后的《醫療條例》規定以下兩種情況,應當取得患方明確同意:采用藥品說明書未明確的用法使用藥品的;開具本醫療機構用藥目錄外藥品或者為醫療保險患者開具自費藥品的,均應取得患者明確同意。
在我國“中西醫并重”的基本方針下,有不少醫生開始跨界,走“中西醫結合”路線,有“西醫”考取了“中醫”資格證,也有中醫考取了臨床醫師資格證,但在進一步注冊醫師執業證書時,卻只能“二選一”,西醫或中醫,只能有一個。
修訂后的深圳《醫療條例》在全國首開先河,允許中西醫“跨界注冊”。臨床醫師取得中醫類醫師資格證書,可以申請增加注冊中醫類別專業作為執業范圍;中醫醫師取得臨床類醫師資格證書的,可以申請增加注冊臨床類別專業作為執業范圍。
近年來,“??谱o士”開始在中國興起。他們有某一方面的獨立專長,可以像醫生一樣,獨立出門診。但是,他們又沒有“處方權”,出門診時,還得找醫生給病人開處方。
新修訂的《醫療條例》借鑒歐美發達國家的做法,在全國率先賦予護士一定的處方權,可以開具檢查、治療、外用藥的“處方”。新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取得專科護士證書的護士,可以在護理專科門診或者社區健康服務機構開展下列執業活動:開具檢查申請單、治療申請單等;開具外用類藥品。
醫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在對患者病情的討論中,應該鼓勵醫療衛生人員敢于發表意見,“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再通過討論、分析、研究,最終得出最適合患者的診療方案。假如將討論過程向患方公開,可能會導致醫療衛生人員不敢發表意見,從而不利于對患者的治療。
修訂后的《醫療條例》繼續保障患方的知情權,包括查閱、復印、復制病歷,但病歷中有一類資料可不向患方公開——討論性醫學文書,該條在全國是首次明確。
新條例第一百一十條規定,疑難病例討論、手術前討論、死亡病例討論等結論性意見,應當在病程記錄中予以記錄。討論記錄等討論性醫學文書作為病歷資料的附件保存,醫療機構可以不向患方公開。
對于少數醫療機構屢遭投訴,服務項目五花八門、具體內容不明確、隨意創設醫療服務收費項目。為了防止一些醫療機構巧立名目搞噱頭、“割韭菜”,修訂后的《醫療條例》打上了“補丁”。
新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社會辦營利性醫療機構在本市醫療服務項目外設立醫療服務項目的,應當符合醫療服務技術規范,并報市衛生健康部門備案。
藥品。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過去,社會上曾出現一些亂象,有不少“黑診所”不停地“換馬甲”繼續非法行醫,新修訂的《醫療條例》徹底堵上了這個漏洞。
新條例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醫療機構被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執業登記,其負責人以及出資人、舉辦者五年內不得出資、舉辦醫療機構或者作為醫療機構的實際控制人,醫療業務負責人五年內不得擔任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醫療業務負責人。
新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經依法注冊的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專業技術人員,向市衛生健康部門備案后,可以在其主執業機構以外的本市醫療機構開展相應的執業活動。屬于短期執業的,還應當取得其主執業機構同意。
目前,我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醫生在深圳執業,都要接受定期考核,但外國醫生尚未有此要求。新修訂的《醫療條例》統一規定,境外醫師都要定期接受考核,以鼓勵和引導高水平的境外醫師來深執業。境外醫師在本市執業累計超過三年的,應當在其注冊的主執業機構參加醫師定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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