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7月6日晚,江西南昌安義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通報了該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張江疆駕車致4歲男孩死亡案,張江疆負事故全部責任,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情通報顯示,7月2日10時55分許,在安義縣商業大廈宿舍小區門口,駕駛員張某某(男,48歲)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與在小區通道上騎行兒童三輪車的劉某某(男,4歲)發生碰撞,劉某某后經醫院緊急搶救無效死亡(經酒精、毒品含量檢測,張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零,毒品檢測結果為陰性)。經安義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責任認定,張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該案警情通報
根據大眾網·海報新聞此前刊發的《網傳江西安義縣自然資源局局長發生交通事故致一男孩死亡 官方:在偵查》,6日下午,安義縣委宣傳部一工作人員回應大眾網·海報新聞稱,該案在偵查中。安義當地一位居民告訴記者,安義縣城不大,7月2日事發當天,就有不少人聽說了此事。
安義縣政府官網顯示,張江疆是安義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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